2009年8月6日 星期四

博士都不能做壞事

有時候常開玩笑,拿到博士後,就什麼壞事都不能做,一般人上酒店、買春,被抓到大不了罰罰錢,拍個摭臉的照片,如果是博士買女人,大概又會上社會版了,標題大概是寫個博士買春之類的;或是有情色糾紛,也是往往版面搏得比一般人大。其實博士也是人呀,會拿到博士,只是比別人多花了很多青春歲月才換來的,或許在讀書與研究方面,學有專精(也有不專精的博土),但在生活方面,並不是博士的考核標準,博士的考核標準就是你的研究貢獻,如此而已。
不要太拿博士的頭銜來作文章,很多博士也很可憐的,呵呵。


引述部份新聞報導:
〔記者黃美珠/竹縣報導〕
博士撞玻璃破相!高鐵新竹站旁某私人停車場,收費亭玻璃擦得太亮,今年6月一名美國麻省理工學院畢業的賴姓博士離場時一頭撞上,眉毛及手臂都受傷,雙方迄今和解無果。
這起意外發生在今年6月9日中午,賴姓竹科新貴開車到案發處停車、繳費,隨即要搭高鐵回台北,不料長方形收費亭玻璃擦得一塵不染,賴某不察,迎頭撞上玻璃,不但玻璃碎了一個大洞,其右眉和右手臂也分別裂傷3公分和7公分,總共縫了20來針,還伴隨有頭暈、噁心等不適,左膝蓋和左手也擦傷了。
新聞來源:自由時報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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