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0年3月7日 星期日

福隆便當叫賣權乏人問津?

個人認為這樣子報導有失公允,事實上,目前鐵路局正在把便當販賣權都收回來的企圖心非常強盛,從電視上還大打新聞,台北市要搭配郵局送鐵路便當的多元化經營,以及在火車上賣鐵盒便當,雖然看似把台鐵的百年注入新的活力,但是,個人卻覺得,這樣子的決策非常槽糕。

事實上,從權利金的叫賣,就可以看出錯誤的判斷,92年那次的4年4百二十萬,應該是珍香標下來的,那是歷史的天價,但是珍香那一次也損失慘重,因為遇到了SARS。
台鐵自從92年天價的權利金,上面的人,大概只看表面數字,就覺得這個東西這麼好賺,怎麼不自己收下來做?當然這只是個人的猜想,可是台鐵高層卻從沒有注意到一點,台鐵有很多很好賺的事業,為什麼都會做到虧錢?隨便列舉:
幾年前的台北火車站地下停車場-->做到變成遊民的家。
幾年前的台北火車站二樓-->搞到收不到錢,還變成外勞集散地。
雪隧未通前的黃金東北線-->搞到雪隧一通,變成沒人要坐?還要降價來搶客,可憐。
……
今天台鐵的要不是國營企業,不曉得要倒幾次了,有沒有想過,經營面不是在便當,而是更廣大的層面,你搶一個便當,就能讓台鐵經營變好嗎?可笑。

又回到福隆便當,那一次珍香的瘋枉標案,是年輕的媳婦幹出來的蠢事;台鐵還以為這個真得有那麼好賺,一顆便當假設賺20塊(已經扣掉在月台叫賣人的分紅,還沒算其他成本),一年一百萬的權利金,一天的權利金就要二千三百元,所以,店家至少一天要賣掉一百顆,才算把權利金賺回來,那麼,一家店,要請那麼多人,還要有一個地方準備便當,一顆就算賣二百顆,也剛好打掉人事費而已,一般來說,在宜蘭生意好的便當店,一天可以賣二、三百顆,還不用權利金,如果台鐵月台一天沒辦法提供可以賣出三百顆以上的“吸客證明”,為什麼人家要付那種高額權利金?那次四百多萬的權利金,遇到SARS有賠給人家嗎?百貨公司都會檢討自己的吸客率,如果沒有達到業績,就會辦活動,增加人氣,讓付費進櫃的人,給一個責任的交代,你台鐵有這種責任心嗎?

現在雪隧通了,真得很少人會去坐台鐵了,自己不檢討自己的吸客問題,還要牽托人家故意流標來降低標金,這就是台鐵百年的心態,就算多元化經營,也是多衰而已。


引述部份新聞如下:

事實上,月台飯盒叫賣權流標已經不是第一次,福隆便當過去就有12次流標紀錄,不少業者反映,福隆、池上、關山和鳳林都是3等站,停靠列車不多,加上台鐵車廂大多改成封窗設計,旅客無法像過去一樣在窗邊買便當,更不用說雪隧通車後,旅客變少,讓東線月台便當市場雪上加霜。

福隆便當創始人曾阿發(96.12.19):「福隆便當名字是我取的嘛!如果在我手上消失掉,我覺得心裡會很難過。」

2年多前,福隆便當創始人曾阿發,曾以2年150萬權利金標下福隆站的叫賣權,但這個數字跟92年420萬的天價已經無法相比,在月台便當風光不再後,業者逐漸採觀望態度,甚至希望靠流標,讓台鐵下殺底標。月台便當小販:「便當。」

新聞來源:TVBS

沒有留言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