讀到這篇報導,讓小弟回想起年輕時的記憶,在年青時,其實也沒有多久啦,大概七、八年前,那時候常常到朋友家打麻將,朋友家「號稱」是某某第二派出所,因為有太多警察「牌腳」,常常一進去,就看見幾個警察在打牌,打牌也不是什麼天大地大的事啦,不過朋友家不太妥,因為家庭衛生麻將是只能開一桌,朋友家有時候會開到二桌,實在是很不該。
故事就這樣起來,有回我在某桌打,一桌四腳,有二腳警察,為什麼我會知道他們是警察呢?因為他們當時是穿制服的,原想也沒干係啦,也許是剛值完班,就直接殺過來這邊,想說可能穿制服會有殺氣,運會比較旺吧!打到一半,突然某位手機響了,他就叫大家先不要動,然後就講了起來:喂,嗯,我現在在「苦主」這邊,就是上星期某某地方發生車禍的苦主,現在正在喬事情,看大家事情要怎麼解決……。
那時候,我都楞住了,原來這傢伙還在執值中,媽的咧!誰是苦主呀?我看你才是苦主,正被我們三腳宰,我最喜歡宰這種的了。
現在看了這篇報導,就勾起小弟深深的回憶,為避免日後有人來找麻煩,這邊先聲明,小弟的記憶是不可靠的,也許是看了某個電影引起的幻想,如果雷同,純屬杜撰!
引述部份新聞:
〔記者黃建華、陳文嬋高雄報導〕
繼員警在高縣喝花酒被逮後,高市三民二分局再爆警紀醜聞,前天下午,陽明派出所陳姓警員涉足轄區內義華路一處公寓麻將賭場聚賭,被督察人員逮個正著。
由於陳員是在勤務中「摸魚」涉足不正當場所,將被記一大過懲處;至於有無涉嫌抽頭或包庇賭場,警方後續將查明究辦。市警局督察長黃泮池表示「絕對毋枉毋縱」。 警方調查,服勤中涉足麻將賭場的陳姓警員(50歲),原任職三民二分局民族派出所,後來調往陽明派出所,早是督察單位列冊觀察輔導員警,並因交往複雜,被督察單位給盯上。
新聞來源:自由時報。
全文來源:奇摩新聞網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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