這種強力記憶力,記得是叫作「瞬間記憶」的能力,或者是古代人所說的「過目不忘」,看了這篇報導,想不到真得這世上有這種人在,或許絕大多數人都很羨慕這般能力,有了這能力,考試不再是問題,有了這能力,就不會大小事都忘記做,而被冠上大迷糊的封號,不過,之前看過一本漫畫,好像是Q偵探社,金田一少年事件的作者畫的,裡面就設定一個人物有這種能力,這種能力的負面效果,就是想忘會忘不了,如果看到了一幕驚人的殺人現場,每一個細節都瞬間記憶在腦中,揮之不去的畫面;或許在周星馳電影功夫中所說的:記憶是痛苦的深淵,你能忘記,是你的福氣。有些事情,還是不需要有太強的記憶力比較好。
引述部份新聞如下:
編譯王先棠╱美聯社威斯康辛州拉克羅斯22日電
從過去40年裡隨便挑一個日期,告訴美國威斯康辛州拉克羅斯市51歲電台主播威廉斯(Brad Williams),他可以鉅細靡遺地敘述他在那天做了什麼,還能列舉當天的新聞。專家說,他可能是世上記憶力最強的人之一。
威廉斯記得1965年8月18日那天,他隨家人出遊穿越密西根州,途中光顧了Red Barn漢堡店,他吃了一個漢堡。當天晚上,他住在密西根州克雷爾一家汽車旅館,旅館「其實比較像小木屋」,還有,那天是星期三。
記者問威廉斯1991年11月7日有何大事,他想五秒鐘就答道:「魔術強森大概是那天宣布自己得了愛滋病。沒錯,那天是星期四。」
新聞來源:新合新聞網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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